
违规动火作业两男子被行拘,这些行为属于违规!
近日,违规动火作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,两名男子因此被行政拘留,据悉,这些男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,给周边环境和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,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杜绝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发生,此次事件再次提醒社会各界,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,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。
违规动火作业两男子被行拘,违规动火作业包括哪些内容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及应急管理部规范,动火作业指电焊、气割、喷灯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。其违规情形涵盖三大维度:
1. 程序性违法
未审批、未备案、未公告。在油库、化工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,或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火,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公告。
2025年九江案例中,施工人员雷某某未申报审批即电焊作业,直接违反《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条“事先办理审批手续”的强制性规定。类似地,小型工程动火未备案、作业前未在显著位置公告提示,均属程序违法。
2. 资质性违法
无证上岗、证照过期。电焊、气割作业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。
2025年武汉工地火灾中,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仍被安排打磨作业,项目负责人庄某因此被拘留10日。
实践中,企业为节省成本常雇佣无证人员,或未定期复审证照,此类行为在2020-2024年全国4.1万起动火火灾中占比超60%。
3. 实体性违法
现场管理失守。包括未清理可燃物、未设置防火分隔、未配备消防器材等10类情形。其他典型场景包括气瓶混放(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)、密闭空间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、作业后未复查火种等。
违规动火作业处罚标准
根据《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,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,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(多次违规、造成火灾隐患),处5日以下拘留。
指使他人冒险作业(明知无证仍安排施工),则依据第六十四条处10-15日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2025年九江案例中,雷某某因无证作业被拘2日,指使者刘某因组织违规作业被拘10日,体现“直接责任人”与“组织者”的处罚差异。
违规动火导致火灾,且符合“重大责任事故罪”或“强令、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”构成要件,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2023年浙江武义厂房火灾中,企业负责人因违法搭建、未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,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,此类犯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。
多地推行“一案双罚”制度,既处罚违规作业人员,也处罚涉事企业。
2025年石台县规定,对违规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纳入信用监管“黑名单”,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。
此外,应急管理部与公安、检察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,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