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作者:访客

伴娘拍照摔骨折 新娘该赔吗

访客 2025-10-09 15:07:59 4684
伴娘在婚礼上拍照时因意外摔骨折,关于新娘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,需视具体情况而定,如果事故是由于场地安全原因或新娘方面的过失导致,新娘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考虑赔偿,若事故仅为意外,双方并无过错,则通常无需赔偿,在处理此类情况时,应详细了解事故原因,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判断。

伴娘站沙发合影摔骨折向新娘索赔会怎么判?

 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预见站在非专用拍摄道具的沙发上拍照存在安全风险,其疏于防范导致摔倒,需承担主要责任。

  法院认定秦某自担70%责任,新娘黄某作为活动组织者及受益方,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,承担30%责任,赔偿金额为2.5万余元。

  秦某在西安未央彩霞医院治疗时拒绝住院,导致病情延误,进一步加重了自身过错。新娘黄某虽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,但作为婚礼主办方,对活动场所的安全性负有注意义务。

  酒店因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沙发且无证据证明设施存在缺陷,被免除责任。

  司法实践中,法院通常以“谁受益、谁担责”为原则,结合参与者的行为能力、风险认知及损害后果综合判定责任比例。

  赔偿范围的认定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直接损失。秦某主张的12.8万元赔偿中,法院经审查认定实际损失为8.4万余元,并按责任比例分配。

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?

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的自甘风险原则,其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“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”。

  该条款的核心要件包括参与者自愿加入活动、活动本身具有内在风险、损害由其他参加者行为导致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。

  适用范围的边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
  1. 活动类型需为文体活动,包括竞技性运动(篮球、足球)及娱乐性活动(真人CS、杂技表演),但排除纯商业活动或日常行为;

  2. 风险需具有“一定性”,即超出社会一般认知的安全范围,棋类比赛因无身体对抗性被排除;

  3. 损害原因仅限于其他参加者的行为,不包括活动组织者或自然因素导致的伤害。

  排除适用的情形包括非自愿参与、活动无风险、损害由组织者过失或第三人行为导致。

  司法实践中的细化要求法院审查参与者的认知能力与风险预见性。

  未成年人参与风险活动时,需结合其年龄、心智水平判断“自愿”是否成立;职业运动员与业余爱好者对风险的认知标准亦存在差异。

  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旨在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安全,既鼓励参与文体活动,又防止将风险转嫁于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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