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作者:访客

男子凌晨飞檐走壁盗窃未遂被刑拘

访客 2025-09-18 15:03:42 14317
男子在凌晨时分攀爬入室盗窃未遂,被警方迅速逮捕并刑拘,该男子利用飞檐走壁的技巧试图躲避监控和警报系统,但最终未能逃脱警方的追捕,此次事件提醒人们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确保个人财产安全,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,共同维护社会治安。

男子凌晨上演飞檐走壁,盗窃未遂会怎么处罚?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,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,可“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”,但“可以”而非“应当”,司法机关需综合犯罪情节决定是否从宽。

  以数额巨大财物或国家珍贵文物为目标实施盗窃,即使未遂,也需定罪处罚。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二条明确,以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财物为目标实施盗窃,即使未得逞,仍构成盗窃罪。

  本案中当嫌疑人目标是高层住宅内的贵重物品,即使未遂,也可能因目标价值巨大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采用攀爬、撬锁、技术开锁等手段实施盗窃,虽未实际取得财物,但已对公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。

  司法实践中,此类行为常被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,在量刑时从宽幅度较小。本案中,嫌疑人凌晨攀爬外墙,不仅可能坠落伤及自身,还可能因惊扰居民导致其他意外,其手段的危险性显著提升了社会危害性。

  多次盗窃未遂或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行为人,其主观恶性较深,司法机关可能减少从宽幅度,甚至不予从宽。

  当嫌疑人此前有盗窃前科,或此次盗窃系多次作案中的一环,法院在量刑时可能更倾向于从严处罚。

盗窃未遂没有实际损失怎么定罪?

  盗窃未遂即便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,仍可能构成犯罪,其核心在于行为本身对法益的侵害危险性。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“非法占有目的”与“实施盗窃行为”两个要件,实际取得财物并非唯一标准。

  当盗窃行为已突破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领域,进入他人住宅、撬开保险柜等,即使未实际取得财物,也构成对财产权的实质侵害。

  嫌疑人攀爬至居民楼外墙,试图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盗窃,其行为已使被害人陷入财物可能被侵害的紧迫危险,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

  盗窃未遂行为伴随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或针对特定群体(残疾人、孤寡老人)实施,其社会危害性显著提升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此类行为即使未遂,也可能按“数额较大”标准的50%定罪处罚。

  嫌疑人选择凌晨作案,利用居民熟睡之机实施盗窃,虽未使用暴力,但其行为的隐蔽性与危险性仍需被严肃评价。

  盗窃行为未突破财物控制领域,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,司法机关可能认定为“情节显著轻微”,不构成犯罪。

  在本案中,嫌疑人的攀爬行为已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,显然不属于“情节显著轻微”的范畴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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